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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廈門集美區的一個十字路口,有人用行車記錄儀上傳一段視頻,主題應為“碰瓷”:一碰瓷男在一待左轉的機動車前突然倒下,女司機一踩油門就軋了過去,但是又旋即停下。一時間,“碰瓷”引起熱議。(7月23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單看視頻,不難猜測該碰瓷男非死即傷。這麼一看,碰瓷果真是個技術活,還真得做好不要命的準備。從網友的一致反應看,都說軋的好,該軋!這麼一評,也是能量十足,足以讓今後的“碰瓷男”“碰瓷女”三思而後行,除非真不要命,否則就別再碰瓷了。
  但是,且慢,還是有細心的網友發現,女司機存在二次碾壓的行為。男子倒下後約幾秒鐘,女司機左轉彎行駛,其左前輪徑直碾軋該男子。此時,女司機可能感到不對,但她並未下車,繼續向前行駛,第二次碾軋了該男子。此後她才打開車門,張望了幾秒鐘。這麼一來,網友“楊濤”猜測一種可能就發生了:女司機是看到了“碰瓷”者倒地,知道來者不善,儘管她車子已經停下來了,但心中一生氣,故意加油碾壓了過去,造成“碰瓷”者的死傷。這種情形下,儘管“碰瓷”者過錯在先,但女司機主觀上存在故意,仍然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故意傷害、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,當然,可能適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  一般來說,碰瓷對於司機來說都很突然,極容易驚慌失措不知所措,多數情況下吃了啞巴虧,自認倒霉。而對於碰瓷者來說,因為是有備而來,常常成功者十之八九,越碰越勇。所以,如果要問司機最痛恨什麼?無疑,碰瓷就是其一。碰瓷,露出的是人性之惡,屬於過街老鼠人人喊打。那麼,碰瓷為何屢禁不止呢?首要因素就是碰瓷之後的證據缺失,沒有了證據,碰瓷者就可信口雌黃,也善於見好就收。
  回頭來評評廈門的這位“碰瓷男”,筆者以為他不過就是個碰瓷混混兒,倒地之後訛人一點錢財,成了正好,不成拉倒。原因很簡單,那樣的十字街口,應該都有電子眼,有360,碰瓷證據一抓一大把,這都是碰瓷男的硬傷。儘管如此,碰瓷男依舊十分可惡。
  觀此視頻,更大的收穫是,今後可以這樣有效地防止被“碰瓷”:1.文明、守法駕駛,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為,防止“授人以柄”。尤其是轉彎或交通混亂路段,更要集中精力、細緻觀察,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。2.一旦發現疑似碰瓷,立即報警求助。碰瓷者的特點是碰了又碰,警方一般都會有記錄。3.安裝行車記錄儀,同時用相機、DV、手機等設備對現場情景進行拍攝,盡可能對證據進行保存。碰瓷者有備而來,咱也不得不有備而去。你說呢?
  畢竟,“碰瓷”這種訛詐他人錢財的行為,情節輕微要受到治安拘留的處罰,情節嚴重就可能追究刑事責任。所以,還是要奉勸“碰瓷”者別玩火自焚,搞不好不但可能遭受處罰,還可能丟了卿卿性命,碾了白碾。
  文/朱永傑  (原標題:敢於對碰瓷之惡說“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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